球员选项和球队选项是什么意思

NBA的合同中,球员选项和交易否决权有什么不一样?

NBA的合同中,球员选项和交易否决权有什么不一样?

2019年NBA自由市场刚刚开启两天,球队和球员的签约总额就超过30亿美元,在这些球员合同中,有的合同是有球员选项的,但是没有一个交易否决权,那球员选项和交易否决权有何区别呢?
球员选项是指合同的最后一年或者两年时,球员有权利选择执行最后的合同或者跳出合同。例如霍福德在与凯尔特人签订的合同中,霍福德最后一年的合同就是球员选项,结果霍福德在今年夏天跳出合同成为自由球员,而凯尔特天又不计划给霍福德大的续约合同,于是霍福德与76人签订了4年1.09亿美元的合同。
小加索尔与灰熊签订的合同中,小加索尔也拥有下个赛季的球员选项,由于小加索尔的年龄偏大,如果跳出合同,估计很难再得到2560万美元的年薪,所以小加索尔选择执行球员选项,然后就可以在猛龙领到2560万美元的年薪。
从霍福德和小加索尔的选择可以看出,球员选项让球员占据主动,如果球员在自由市场的前景较好,那球员可以跳出合同后获得一份大合同。如果球员在自由市场前景不好,那球员就可以执行球员选项,从而保障自己的收入。
交易否决权则是在球员合同中,球队赋予球员的一种权利。由于NBA球员的流动性非常大,很多球员在职业生涯中都效力过多只球队,因此他们经常会被球队送走。而如果球员在合同中拥有交易否决权,那在球队送走他们时就要征求球员的意见,只要球员不同意,球队就不能送走球员。
拥有过交易否决权的有科比、诺维斯基和安东尼。安东尼与尼克斯的合同中让安东尼拥有交易否决权,因此尼克斯想要送走安东尼,必须要征求安东尼的意见 最终在安东尼同意后,尼克斯才把安东尼送到雷霆。

nba里的合同都有什么种类?

有两种类型的自由球员:受限制的非限制。一个非限制的自由球员可以完全自由的同别的球队签约,母队没有任何办法阻止他。受限制自由球员给了他的母队匹配其他球队开出的合同的机会。举个例子:2002年8月,当明尼苏达同Ricky Davis签约后,他的母队克利夫兰骑士匹配了这份合约,留下了他。 在上上个CBA当中,所有球员的合约都有“受限制”这一选项,上一个CBA完全去掉了受限自由球员机制,而且将所有受限制的球员重新划分为非限制球员 -- 这就是当年奥兰多魔术为何失去奥尼尔,他本来是受限制球员的... 现行的CBA在一定基础上提供受限自由球员机制,比如首轮新秀的四年新秀合约打完之后,就自动成为受限制自由球员(参见问题38)。所有在98-99赛季之后加入NBA的自由球员,如果他们在NBA效力三年以下,也是受限制的(但是,如果第一轮新秀的球队没有执行第四年球队选项的话,这名新秀将在合同第三年后成为非限制自由球员)。所有其他的自由球员都将是非限制性的。 为了使自己的自由球员成为受限制性,球队必须在6月30日之前提交一个报价合同(qualifying offer)给球员。给新秀合约球员的报价合同的金额,取决于这个球员的选秀顺位(参见问题38)。给所有其他球员的报价合同必须是他上一份工资的125%,或者联盟底薪加上15万元,两者取大(参见问题9)。报价合同期限一律为一年。如果球队超过了工资帽,他们将自动获得一个特例,特例的数额同提交报价合同的数额相当。 当球队想要同其他队伍的受限自由球员签约时,他们需要先提供一个邀请合同(offer sheet),球员一旦接受,则他的母队有15天时间来匹配这份报价合同(也就是提出一份数额相同的合同)。这个邀请合同必须至少是三年,主要条款不能包含非现金形式的补偿。举例来说:如果谁给丹佛金块的自由球员一套海滩别墅,那么身处沙漠的丹佛是没有办法匹配这种合同的。如果球员的母队执行了优先权,匹配了这个合同的主要条款,这个球员就等于同母队依照这个合同签了合约,不再是自由球员了。如果母队在15天之内没有执行优先权,这份合同就成为了球员与新球队的正式合约,他也不再是自由球员了。 球队不能给自由球员的母队提供任何补偿,以换取母队放弃匹配合同。举例来说,休斯敦送给金州勇士一个选秀权,交换勇士队不匹配休斯敦的邀请合同,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 球队可以收回他们给受限自由球员的报价合同,这种情况下,球员将成为非受限自由球员。2002年猛龙队的Keon Clark就属于这种情况。 球队可以在15天的等候期内收回邀请合同,如果球员和两支球队三方都同意。但是,收回邀请合同的目的不能是为了达成一个更好的交易(比如说先签后换)。 球员跳出合同是指合同签订时有球员选项条款,然后在球员选项条款生效时,球员选择提前终止合约,成为自由球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