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怎样办理

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2021?

办离婚手续要准备哪些材料2021?

办离婚的时候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协议书,就可以了

离婚后复婚要什么手续?

现在结婚和离婚都很简单,不需要太多繁杂的手续,唯一需要提前准备的就是事先要去照相馆,照一张两寸的合影照片,加洗三张带上。此外,还要将双方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一并带上,前往任何一方居住地的民政部门,按照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就行了。

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什么材料?

以成都市双流区为例,去民政局办离婚手续,需要带以下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
2、双方的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3、双方的结婚证;
4、由本人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由登记机关提供);
5、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6、2寸的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各2张;
7、无法提交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属于集体户口的,可提交本人的户籍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当事人未落户的,可凭户口迁移证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规定: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参考资料来源:成都双流区人民政府-离婚登记

2021离婚办理第一次需要什么材料?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
5、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7、颁发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