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办理使用登记最新

如何办理特种设备登记和检?

如何办理特种设备登记和检?

如果新安装的设备需注册登记应该是第一步先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告知手续,第二步拿告知书到特种设备检验部门办理检验申请,第三步拿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长春市如何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1.申请人登录长春市网上办事大厅()并跳转至设备所在区(不可移动特种设备以安装地所在区为准;可移动特种设备以设备产权单位的法人注册地为准)大厅页面;
2.申请人搜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字样;
3.申请人按照对应的办事指南办理即可。

特种设备注销后能重新登记吗?

回答,特种设备被注销是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的重大失误。注销后的特种设备决不可以继续使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被收回。若要想重新使用要重新登记,重新登记时要提交设备的原始出厂材料,检验报告,并附单位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和特种设备人员上岗证。只有重新取得使用登记证后,才可恢复使用。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应该盖什么章子?

答:根据TSG08-2017《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要求,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办理使用登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其下一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加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印章。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有效期?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不存在有效期。
根据法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单位依法取得使用登记证后,可以永久使用,只要特种设备没有进行报废,该使用登记证就具有法律效力,当特种设备报废时,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单位使用特种设备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单位使用特种设备,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特种设备安全法》 第三十三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