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70年后的归属怎么写

甲方付款买房,公证书写乙方名字,产权归谁?

甲方付款买房,公证书写乙方名字,产权归谁?

如果公证书有效的话,产权属于乙方所有的。
房屋产权是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享有的权利,也就是房屋各 项权益的总和,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房屋产权有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最多不会超过5位数。

我和我爸妈住的房子是动迁房,他们百年后归谁?

我结婚时就与父母住在一起,后来动迁我还是与父母住一起,房产证上写着一家人名字,父母百年后,这房子归谁?

先简单给大家普及下知识,在中国,老百姓没有房子拥有权,只有使用权,是70年的使用权,据说时间到了会缴纳各种税,问题现在在购房和住房期间已经开始缴纳各种钱了吧,所以你说百年后父母的房子归谁,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肯定不是给你的,想知道为什么吗,因为那时候没你了,所以这问题你考虑的多余了,

可能大家都会回答:这房子父母百年之后,按照继承顺序,房子是你的。
但是,在你父母百年之内,你对父母是否尽到了赡养义务呢?
这个事情才是这个问题的关键点。
如果你有兄弟姐妹,且你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房子可以没得你的份。
如果你没有兄弟姐妹(你是独子或独女),且你没有尽到赡养父母的义务,这房子依然可以没得你的份。如果是这样子,你的父母或者你的父母的父母前世不知造了什么孽,养了你这个白眼狼。
树欲静而风不止 子欲养而亲不待。
在你的爸妈有生之年,好好的让父母安享晚年才是天道所归。等你父母百年之后,房子理所当然的就是你的,于情于理,都没得皮扯。
当然,如果你有兄弟姐妹,她们也都尽到了作为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而且房产证上也有她们的名字,那么她们也有分得一部分房产的权利。

如果是你们三个人名字,而且你是独生子女,那只需要注意一点,就是你父母的父母(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当时还在不在世,因为父母和子女的继承权是相等的,比如你父亲百年,他的三分之一就是你和你母亲还有你爷爷奶奶四个人等分,母亲那边也是一样,所以单纯考虑房子归属来讲,老一辈健在而且有别的子女的话,立遗嘱是有必要的。

你的父母只有你一个孩子吗?如果是的话,他们百年之后房子肯定就是你一个人的了,因为你是他们的第一继承人,只是你可能要去办一些手续,把房产证的名字改成你一人,毕竟他们不在了,都在上面会有麻烦的,如果不是的话,有几个子女,房子几个都有份,你一个人是拿不到的。